逐艳金庸群芳(225)

  所以,对于一流的高手来讲,他们没有用,对于普通人来讲,却又太强了。

  “金钟罩第九关,七尺气墙,妈的,怎么可能有这么硬的乌龟壳,怪不得从来没有人练成过呢!”

  李军低骂着。

  七尺气墙,这也是修炼到第九关,这是一个传说。

  在第九关之上还有一个传说,那就是第十关,金钟罩练到第十关,仍然是七尺气墙,不过这七尺气墙则是浑圆如一,圆融贯通,比之第九关的七尺气墙的防御增加十倍。

  当然,李军从来没有去想这第九关第十关的事情,金钟罩在前八关是不会外放气墙的,金钟罩的真气只会对身体起作用,但是第五关的时候,已经能够在一瞬间将身体的强度增加了普通人的十倍。

  金钟罩的一处变态之处。主动防御!什么叫被主防御?很简单,人的反应是不同的,有的人快有的人慢,无论快还是慢,这里面都有一个反应时间。换到一个练武的人身上,无论是哪一种防身的武学,都要有一个运功的过程,而如果对方的攻击的速度超过了你的反应速度,那你基本上就相当于不设防,无论你的武功多好也没有用,不管你是修炼了九阳神功还是金刚不坏神功,不管你有一尺气墙还是七尺气墙,结果都一样。

  金钟罩不同。

  正宗的少林金钟罩在你被破一关之后,便会有一个叫做封关的技巧心法,突破一关封一关,每封一关,修炼者便拥有了那一关的被动防御力。武功一道的来历已经无人能够追起根源,但是自古以来能够真正由外而内修炼成高手的屈指可数,修炼成绝顶高手的,现在只有北丐洪七公而已,凭借着降龙十八掌这套刚猛天下无双的掌法修炼成了天下有数的高手,实在是极其罕见,而能够凭借着横练外功修炼道如此深厚内力的,数百年难的出一个,所以李军十分自豪。

  他把上衣脱了个精光,露出肌肉似铁浇铜灌、线条无比分明、力与艺术完美结合的身体,走到门外,曲指成爪猛的抓向外面一块巨大无比浑身黝黑的巨石,石头起码有二吨重,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深浅不一的指洞,简直向是蜂窝石一般,这都是李军七年来修炼九阴八白骨爪留下的痕迹,只听噗嗤一声,指头顿时陷入石头当中,如果是抓在人身上,只怕立刻几个血窟窿,李军伸出双手一把抱住巨石,低吼一声,全身肌肉瞬间紧绷突起成块状,一股浩然大力源与脚跟,发于腰间,作用于臂膀,达于手指,千均巨石也不得不屈服于这股骇人神力之下,不甘心的离地而起。

  他扎着马步,抱着石头,站在那里,如此过了一个多小时,全身肌肉都在抽搐,终于到达了极限,李军放下大石,全身已经是满是汗水,调匀气息,然后再次成爪对着几米外的树干虚空一爪,只听的嘎噶的声音穿来,大树在无形的力量下生生的被剥离一大块树皮来,树皮飞到李军手中,李军满意的点点头道:“果然如此,只有把内力化为了九阴真气,九阴白骨爪才算是大成,可以做到刚柔由心的地步。易筋锻骨篇本意是让皓首穷经的道家修士,改造身体,伐髓洗脉,将性命本源再作提升,拓展极限。现在我反其道而行之,却在使内力转化,凝练提升的同时,原本已经登峰造极的外加功夫,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听刚才全身筋骨凝练的声音,恐怕我现在的九阴白骨爪,已经可以生裂金石了吧。”

  九阴白骨爪爪力无比,鬼气回荡,不攻自惧。其爪可使头骨成孔而不碎,爪心有强大的吸力可隔空取物或吸取他人功力,爪指有强大的透劲可隔空伤人。一收一放,一开一合,合乎武学大道之理。

  李军嘴角路出微笑,十四年了,自己终于成了高手,金钟罩大成,《九阴真经》记载的九门绝技已经完全掌握,也许自己不管是在功力上还是在战斗意识上还不如天下五绝,可是,凭借着自己奇特的身体,这个拥有蚂蚁神力奥妙的身体,和金钟罩就算面对他们自己也有信心不败!说起来能够短短七年的时间就把最是难学的《金钟罩》修炼到如此境界,要知道陈玄风的资质加上名师的制导,修炼了二十多年到死时才不过修炼到了第五关而已.李军能够用七年修炼,他独特的身体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数,因为那奇特宇宙射线的关系,让他的身体犹如蚂蚁一样,要知道他身体拥有几百亿小发电机,可以让他拥有无比巨大的神力,而且可以抵挡外力攻击,如此一来最关键的第一关和第四关轻易而过,几个月就直接修炼到了第五关,然后花了几年时间修炼到了第七关。

  他本身拥有超越旁人超人太多,是拥有佛祖当年的抛象之力,加上他严格到残酷的训练,还有超越古人千年的智慧和见识,同时拥有巨大的财力,购买了许多秘方以及珍贵的药物,能够修炼到这个境界,他可是花费了不知道多少万两银的开销,穷学问,富学武是十分有道理的。身为苏州知府的儿子,钱财方面自然不用他去费神。

  实验完自己的武功后,李军用冷水洗了个澡,然后穿上衣服,这时候他的书童李进走了过来,李军道:“今天早饭我不在家中吃了,带上小黑,陪我去酒馆吃吧。”

  李进自然点头,李军穿上白色的儒衫,拿着纸扇,逍遥的走出了门外,后面跟着李进还有一头凶恶的大狗,在看门护卫点头哈腰之下,李军恩了一声,犹如一个普通的公子哥一样的走到街道上,一路优哉游哉地在苏州城里的街道间散着步。苏州自古以来都是华夏最富裕的地方之一,自然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二人一狗大摇大摆地走上了街,路上的行人人见了他们无不自动闪到了街边恭敬地道一声:“李公子。”

  李军脸上始终带着一丝似有似无的微笑,有人对他问好时,也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十分淡然。

  外地来的人虽不太明白状况,但看到李军身边那身及一米高的巨犬,都是心下骇然,也跟着别人让到了路边。不过更让他们奇怪的是,这么多人竟不仅仅是害怕那只巨犬,仿佛更怕的反是那个面带淡然笑容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在本地人的鄙视中,才知道李军的大名,一个长的十分的小女孩看到巨犬欢快的叫道:“妈妈,好大的狗狗。”

  小黑狗仗人势的吼叫几声,很有一种得意的感觉,李军好笑的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小黑不是什么藏獒之类的狗中贵族,只是很普通的杂种狗,却是罕见的灵兽,是他三年前在购买练功用的药材救下的。

  当遇到它时正好看到野狗抢食的场面,三条野狼,两大一小,小的那个看起来才几个月大,嘴里死死的咬着一块骨头,骨头的另外一边,却在一条大黑狗的嘴里,另外一条大狗,却是咬在了那小狗的后腿上。

  “呜呜——”

  小狗死死的咬住嘴里的骨头,发出呜呜的声音,仍由后腿被大狗咬着,嘴却是死也不松,饶是那条大黑狗比它大了好几倍,一时之间,也无法从这小狗中把那块骨头抢到手,看亲子打着的是那种到死也不放手的主意了。

  “啊——”

  身李军看到这情形,忍不住的惊啊了一声。

  声音惊动了巷内的三条野狗,只是,两人的到来并没有改变这巷内的场面,三条野狗只是扫了一眼巷口的两人,又进一步的投身入争夺骨头的大战之中了。

  “这条小狗,倒是有趣!”

  李军嘴角一弯,抄起巷口的一根短木条,三步并两步的冲到了三条狗的前面,“啪啪”两棍,正打在两条大狗的身上。直到木条打在身上,它们方才反应过来,同时松开了嘴,想要向李军扑过来。

  只是,当两只狗抬起头,准备向李军扑过来的时候,李军的眼中异芒一闪,危险无比的气息瞬间遍布了两条狗的全身。他们不是人,是狗,拥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灵觉,根本就不需要李军做什么,便敏感的感觉到了李军身上的危险气息,哪里还敢多呆,呼呼的窜出了小巷,几个起落,消失在夜幕之中。

  倒是那小狗,拿到了那块骨头,一副十分开心的模样,也不顾后腿的伤势,嘴里咯吱咯吱的咬着,把嘴里的那块骨头吞了下去,随后,抬头看了李军一眼,呜呜的叫了两声,仿佛是表示感谢一般,便摇摇晃晃的走到巷子的最里面的角落里,蜷起身子,轻轻的舔着腿上的伤口。

  小小的身体,也开始轻轻的颤抖了起来,隐隐然间,还能听到低低的呜叫声。

  伤势,比它想象的要严重得多,那只大狗咬得太深了,骨头茬子已经露到了外面,这一舔之下,剧痛难忍,便忍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看到这显得有些凄惨的画面,李俊也是忍不住的轻呼出声。走上前去,伸手把那小狗抱了起来,起初的时候,小狗见李军要抱它,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警惕之意来,想要反抗,只是李军的手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一般,还没有等到他想要挣脱,浑身上下仿佛都包裹在一层暧流之中了,再也提不起一丝反抗的精力,一天的疲惫饥饿似乎都在一瞬间消失了,它渐渐的迷失在了这种奇异的感觉之中,沉沉的睡去。

  这就是小黑,一条十分聪明的小野狗,按照这个武侠世界来说就是灵兽。通人性的灵兽。

  没看很多武侠小说里,许多高人都养着这样的灵兽做为宠物或者是看家护院吗?像杨过杨大侠的那只雕兄,就是最为有名的例子。就是这样的动物被称为灵兽。

  所谓的灵兽,与普通的动物相比,最大的,同时也是唯一的区别,就是灵智明显高于普通的动物。有很多的灵兽成长起来之后,甚至不比普通的人类笨。

  而灵兽的诞生机率极低,几亿头里面能够诞生一头就不错了。

  而且这种灵兽并不以种类力量论英雄,如天龙八部中钟灵的闪电貂,只能称为异兽,而不能称为灵兽,因为它的灵智并没有达到灵兽的标准。虽然说,灵兽这种东西比起普通的同类来,除了智慧高上一点之外,别无特别之处,但是如果经过有心人的调教的话,那结果就大不一样了,有些灵兽甚至能够学习一些粗浅的武功,成为主人的得力助手。

  灵兽是不分种类的,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可能诞出灵兽,最大的问题在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认出灵兽的。要知道灵兽混迹于普通的动物之中,刚生下来,也就是灵智比普通的兽类高一些而已,其他的和普通动物差不多,如果没有被人发现的话,时间久了,也就和传说中的伤仲永一般,泯然众人矣。

  所以,在李军的理解中,所谓的灵兽,其实也就是动物中的天才,就像是人中会出现天才一样,动物中也会出现天才的。

  只是动物中的天才无论是数量上还是比例上,都要比人类少得多,所以,灵兽才会极其难寻。

 

 

相关小说